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稅捐機關表示,各類建築物地下室,僅為利用原有空間設置機器房、抽水機、停放車輛等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、清潔、維護費而非營業者,免徵房屋稅。 稅捐機關並說明,各類建築物地下室供停車使用,而有按車收費或出租供停車使用者,或其使用執照如為停車場使用,而空置未作停車使用者,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 {ad-優質推薦: 新北市電梯華廈, 員林房屋, 台東農地建地, 土城買屋賣屋, 桃園不動產,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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