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日前有平面媒體以北市某地上權個案打出6字頭廣告戶為由,稱該案大幅調降開價,原本的8字頭價碼鬆動,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,記者如此說法顯然是搞不什麼是廣告戶,才會作出這般荒謬結論。
宗建案有多個可售戶別,但並非每戶條件都均質,比如說鄰公園高樓層物件因景觀條件較佳,價格自然比低樓層不具視野的戶別來得貴,因此同一筆建案的不同戶別,因為條件不同,在價格上也會有所落差。
有時業者為提振買氣,會將部分戶別,以略低於建案開價的價碼推出促銷,即所謂的廣告戶,然而會被建商選作廣告戶的,多半是產品力較差的物件。舉例來說,像傳統有諧音避諱的4樓、位於車道上方的2樓,以及低樓層採光通風較差的物件,或是高樓個案中繼水箱所在的樓層,與臨高架橋、見福地、位於電梯旁等具厭惡因素的戶別,就常被業者拿出來當低價廣告戶引誘消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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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
廣告戶≠降價 本就是爛梨假頻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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